青海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青海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评价公告]2024年4月青海省重工业技师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阅读次数:

一、评价机构

青海省重工业技师学院

二、考试考点 

青海省重工业技师学院(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路268号)

三、申报范围:面向全体劳动者

四、认定项目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

职业(工种)

级别

认定方式

电工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理论+实操

工具钳工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化工总控工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职业(工种)、报考等级的相关报考条件,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收费标准元/人次

等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费用(B类)

140元

200元

260元

400

500

七、报考程序

(一)考试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提交资料

1.小二寸数码彩照2张(纸质);电子版彩色照片1份,要求:像素为295*413px,不超过200KB,格式要求 png,bmp,jpg ,以“姓名_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填写《认定个人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

5.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技能人才评价全国联网查询到的信息;

6.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予受理。

(四)参加考试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由青海省重工业技师学院统一安排考试,并生成准考证发放给考生,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将按照考试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且不予退费。

八、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删除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期间随到随报

认定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暂定于2024年4月下旬

十、联系方式

金老师:0971-2817806  13369766007

祁老师:0971-2817806  17730933126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