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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公告]2026年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第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2日 阅读次数:

一、评价机构

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试考点及地址

考点: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北大街812号

三、认定对象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社会人员

四、认定职业(工种)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认定等级

保育师

-

5、4、3

中式烹调师

-

中式面点师

-

养老护理员

-

汽车维修工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汽车机械维修工

宠物美容师


5、4

五、考核方式

级别

认定方式

5、4、3

理论+实操

六、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职业(工种)、报考等级的相关报考条件,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七、收费标准:元/人次

认定职业

五级

四级

三级

保育师

140

200

260

中式烹调师

220

280

340

中式面点师

220

280

340

养老护理员

140

200

260

汽车维修工

140

200

260

宠物美容师

200

300


八、报考程序

(一)考试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提交资料

1.一寸白底纸质版彩照2张,电子数码照片像素为295*413px,大小不超过20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填写《认定个人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4.学历证明;

5. 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技能人才评价全国联网查询到的信息;

6.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予受理,具备资格的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四)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考生,由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并生成准考证发放给考生,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将按照考试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且不予退费。

九、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的信息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6月20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阿老师   15597587444  

群老师   17797387066  

康老师   13897348686

报名地址: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北校区图书馆一楼(原海南师专)